作者:佚名 时间:2022-07-29 10:03:10
据广州日报报道,2017年8月,郑某和袁某登记结婚,婚后没有孩子。2018年10月20日,两人签订了《婚姻财产协议》,约定双方因婚外情、同居、家暴或关系暧昧的异性朋友等原因离婚,导致夫妻关系破裂。发现过错的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一次性赔偿对方50万元,夫妻共同财产平分。
2019年11月3日晚,袁某与一名婚外情异性在商务酒店有住宿记录。
郑认为,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,袁征多次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,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。因此,他以《婚姻财产协议》为由,向法院提起离婚判决,袁某向其支付了50万元的赔偿金。
在诉讼中,袁表示同意离婚,但他没有过错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应一次性赔偿50万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分割,不同意支付50万元的赔偿金。作为一名卡车司机,巨额的经济赔偿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支付能力,“婚姻《财产协议》中关于限制离婚自由的部分条款应当无效。
法院认为,夫妻双方应相互忠诚,相互尊重,共同维护平等、和谐、文明的家庭关系。郑某和袁某感情基础薄弱。婚后,双方在生活观念和价值观上存在差异,从而产生矛盾。现在郑某起诉离婚,袁某同意离婚,即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,法院调解无效。准许离婚。
本案中,郑和原在婚姻期间签订的《婚姻财产协议》第三条、第四条的内容是夫妻双方相互忠诚义务的约定。婚姻法律第4条的具体化。“忠诚条款”实际上是无害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约定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
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,不限制一方婚姻的人身自由,不损害他人和公众利益。符合婚姻法律的原则和精神的民事法律行为被承认为此类。
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袁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,但本案情节和袁某的供述足以断定袁某存在暧昧关系,影响了异性朋友的婚姻家庭,导致了关系夫妻之间要分手。如果符合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《婚姻财产协议》第三、条规定的内容,则属于过错方。
考虑到袁某是一名卡车司机,收入中等,协议中约定的50万元赔偿金额不符合其实际经济情况,显然过高且不公平。因此,法院根据袁某的经济收入、日常消费水平和承受能力,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深圳私家侦探咨询 ,决定袁某向郑某支付5万元。
法官说:“忠诚协议”不可执行
关于婚姻夫妻关系期间签订的《忠诚协议》的效力,最高人民法院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》一书中明确婚姻《家法》和《继承法》: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,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,由当事人自愿、自愿履行。法律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,但并未赋予此类协议可执行性。不应接受忠诚度协议纠纷。
法官分析,如果法院受理这样的忠诚协议纠纷,依据忠诚协议主张赔偿的一方,不仅要证明协议内容真实,不存在欺诈或胁迫,还要证明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忠诚协议。导致电话窃听、私信开信取证、侵犯个人隐私权,甚至夫妻感情纠葛都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,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。
此外出轨的赔偿,赋予忠诚协议法律效力的后果之一是鼓励双方在婚前签订可以相互“束缚”的忠诚协议,这不仅会增加婚姻与基于信任的 婚姻 已经恶化。
而且,忠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情感和道德范畴,当事人自愿履行是有好处的。但如果一方不愿意这样做,则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。